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7-20 15:20:51 點閱:254
彰化縣政府於前於107年5月21日以府教學字第1070171349A號函檢送各校110學年度「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」草案,並請各校公告周知自110學年度起「社團參與」積分採計上限提高為4分,其餘項目均無變動,「競賽表現」採計上限(6分)與積分相同時比序項目順序不變。
請三年級同學特別留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