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3-07 11:45:31 點閱:97
一、依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35400139N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校113學年度成立「數理實驗班」及「語文實驗班」。申
請方式:以免試入學錄取本校後,於新生報到日起兩週內
向本校註冊組提出申請。報名資格條件等其他說明,請詳
閱本函附件招生簡介資料。
三、錄取標準:
(一)數理實驗班: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點數計算
數學及自然兩科點數總和,由高而低依序錄取。
(二)語文實驗班: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點數計算
國文、英文及社會三科點數總和,由高而低依序錄取。
四、錄取名額:數理實驗班、語文實驗班至多各錄取35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