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11-20 14:44:53 點閱:56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13日中市教高字第
1120099089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號令修
正「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」第6條第1項第3款修
正,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,規劃於
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(113學年度免試入學)調整採計,並
業於110年11月8日中市教高字第1100088292號函公告各
校,爰各學年採計如下:
(一)109學年度入學者:維持健體、藝術、綜合三領域五學
期 平均成績「各」達60分(含)以上者,方可「各」獲4
分, 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。
(二)110及111學年度入學者:調整為健體、藝術、綜合、科
技 四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「各」達60分(含)以上者,方可「各」獲3分,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。
三、請共同就學區學校協助公告,並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,
積極溝通,以杜爭議。